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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价税分离怎么计算?

      一、 会计账务的处理 由于广告行业没有相对的行业会计制度,所以相关的账务处理可以参考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面主要就收入、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的税费账务处理进行表述。 1.收入的核算 取得广告收入或代理广告收入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广告收入 取得其他收入时(可根据具体收入设置相应明细进行核算)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收入 2.成本的核算 因取得广告收入或代理广告收入而发生的相关广告成本或代理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广告成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因取得其他服务收入而发生的相关其他服务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服务成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3.费用的核算 发生有关的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4.相关税费的核算 计提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应交营业税 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 应交营业税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城建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应交城建税 缴纳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费 应交城建税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 贷:应交税费 应交企业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教育费附加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 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教育费附加时 借:其他应交款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堤围费及文化建设费时 借:销售费用 综合管理费 贷:其他应交款 应交堤围费 应交文化建设费 缴纳堤围费及文化建设费时 借:其他应交款 应交堤围费 应交文化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 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 相关税费的计算 涉及广告业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堤围费等,具体计算如下: 1.有关概念 收入总额 = 广告收入总额+其他收入 广告收入总额 = 广告收入+代理广告收入 广告收入净额 = 广告收入总额 代理广告成本 收入净额 = 广告收入净额 + 其他收入 2.营业税计算 营业税 = 收入净额 5% 3.企业所得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 = 收入总额 核定的税率 (以核定方式征收) 或企业所得税 = 利润总额 33% (以查账方式征收)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 城建税 = 营业税额 7%(比率按所在地区类别确定) 教育费附加 = 营业税额 4%(比率按所在地区类别确定) 5.堤围费计算 堤围费 = 收入净额 1 6.文化建设费计算 文化建设费 = 广告收入净额 3% 7.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个人所得税法》计算 三、 注意的问题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费的计算都涉及到代理广告成本,但代理广告成本能否抵减代理广告收入的前提是,要从代理媒体或广告公司取得广告发票,并且取得的广告发票分别要与本公司相应广告客户逐笔对应,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批准,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 责任编辑:zoe房产开发企业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逢年过节,许多公司都会发购物卡作为员工福利,或把购物卡作为额外奖励给员工,可是购物卡往往会涉及到各种税务问题,如何处理才能更加合理完善呢?接下来我们就用案例解析——购物卡这样处理没有额外的税务问题,财务小伙伴们一定要知道哦!【例】销售电脑超过5000元送200元蛋糕卡一、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2)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总结: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因售购物卡不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同时,送购物卡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二、企业所得税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总结:应该按照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和销售购物卡的收入,其中销售购物卡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购进购物卡的支出属于其他业务支出。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解读: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规定的不征税项目等。——总结:购买购物卡取得不征税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三、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总结:购买方即使是个人,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同时,取得购物卡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也就没有代扣代缴义务。我们工作中经常涉及到的税务问题不少,网校特别为小伙伴们送上好课——,为财会人系统梳理了日常税务中涉及的所有重要的税收法规,从2019年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入手,讲解最常见、最焦灼的100多个热点税务问题,通过案例详解税务风险,使您能迅速把握分析问题的思路和解决途径。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热点关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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