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新公司筹建期间费用如何做会计分录?
会计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销售货物上,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关于发出货物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预收货款:未发货,先开发票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满足会计收入确认条件时: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2、未收货款:未发货,先开发票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满足会计收入确认条件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采取赊销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3月发出货物,并满足会计收入确认条件,约定4月12日收款3、满足会计收入确认条件,不满足税法收入确认条件。3月: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4月: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4、货物发出,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小结:1、满足税收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销项税额;2、货物发出不满足会计收入确认条件计入发出商品;3、满足税收收入确认条件,未发票,申报计入未开票收入。做账报税是每一个财务人员的看家本领,必备的基本功,没有这项技能简直是对财务工作无从下手。正保会计网校推出新课程—,涵盖做账、报税、发票、外勤、软件、行业,六大核心技能,助您轻松上岗! 月末资产负债表怎么编?快来看过来!
【问题】 房地产企业接受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其土地成本如何确认? 【解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受投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此类情形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21号)规定的执行日期为界限,分两种情况确认土地成本: 1.自2006年3月2日之后,在投资或联营环节,已对土地使用权投资确认收入,并对投资人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以征税时确认的收入作为被投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据以扣除。 2.在2006年3月2日之前,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被投资企业在时,应以投资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作为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据以扣除。 责任编辑:zoe房地产企业为其他单位代建房屋如缴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