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公布!看看有哪些变化!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那么哪些事项适用于差额征税呢?快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1.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融资租赁: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4.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6.航空运输业:销售额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7.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8.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9.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小规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9%)“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1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注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11.建筑服务:(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申报,并按此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3%)预缴税款。(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2%)预缴税款。12.转让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按全额)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5%)为销售额,同时按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每瓮萍霾苹崛吮匦胝莆盏�100个涉税问题学习收益:掌握独立纳税申报、税务处理全流程、合理税收筹划、控制税务风险、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助你提升自我,变得更棒!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税汇算你问我答
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web端如何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呢?今天,大家一起来看看!一、为什么要进行信息确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注意事项:如个税相关扣除信息与2020年无变化,可一键带入;如有变化,可修正后提交。个税扣除信息如不确认将自动延至2021年。二、哪些情形下需要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确认?1、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2、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3、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如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确认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可选择个税APP扫码登录或通过账号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在首页→“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椤慊鹘�,将扣除年度选择至2021年,点击“一键带入”按钮。此时系统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选择确定。如下图:2、在弹出界面中可点击“查看”按钮进行查看,如果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变化,返回后点击左上角的“一键确认”按钮,再弹出信息框点击确定即可确认成功;如信息有变更,可点击每项左上角的“修改”按钮进行修改,修改成功后再返回“一键确认”按钮即可确认成功,确认成功后可点击查看按钮进行查看。3、如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到期,2021年无法享受,则可以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后,再点击“一键确认”按钮即可确认成功。四、需要新增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您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首页选择左上角“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中选择扣除年度2021年进行填报信息,填报后保存即可。注意:如果已经确认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重复进行确认,系统会以新的确认的信息为准。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 【温馨提醒】倒计时!残保金申报缴费即将截止,这些热点问答您是否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