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境外个人从境内企业取得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公积金的恭喜啦!近期,全国各地又出台关于公积金的各项好消息,一起来看看~一、武汉公积金取消租房提取次数限制近期,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对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四方面都进行调整。该通知已于2023年7月12日正式执行。通知重点主要包括:1、放宽租房提取办理条件调整后的办法中,职工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本年度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本地公积金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含城市圈签约)和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的,即可办理租房提取。2、取消租房提取次数限制此次调整后的办法,取消租房提取“每年提取一次”的频次限制,实行年度限额管理、不限提取次数。同时,为了加强业务操作管理,防范不法中介套取住房公积金,此次调整后的办法中,对提取增加了两条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入武汉的,需正常逐月缴存(含转移前缴存)满6个月后;●职工以配偶名下房产(含共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结婚登记满6个月。二、成都公积金或可按月直付房租2023年8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虽是征求意见稿,但是有几个重点值得大家提前关注:1、哪些人可以享受该政策?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企业集中运营面向社会公开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且运营企业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服务协议》授权办理按月直付房租业务。●缴存人申请条件如下:●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弧窠纱嫒艘蚜愣罱纱孀》抗鹇�3个月;●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21〕8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成公积金〔2021〕43号)等相关规定。2、公积金提取按月付房租的提取频次和额度每月可提取一次。《协议》生效后,缴存人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于每月约定提取日期将提取金额自动划转至运营企业指定账户。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且不超过缴存人及其配偶账户可用余额。3、如果公积金余额不够支付当月房租,应该怎么办?在每月约定提取日期前,缴存人应关注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若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应付租金的,应及时向运营企业支付差额部分房租。三、重庆放宽公积金提取限制近期,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8月11日正式执行。通知中的重点包括:1、提高家庭租房提取额度进一步加大租房自住支持力度,缴存人家庭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中心城区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1800元/月,夫妻双方为36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为3000元/月。2、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持力度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符合住房租赁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城区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2700元/月,夫妻双方为54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2250元/月,夫妻双方为4500元/月。3、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我市相关提取政策的,可提供《委托书》、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资金由缴存人委托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支付至相关项目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缴存人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会同开发企业及时退回提取资金。更多推荐: 详解!个体工商户减半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在非全日制用工变得越来越普遍,不少企业都会招非全日制用工,那么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相关的税费如何处理?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特点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与临时工有何具体区别?非全日制用工1.签订劳动合同2.必领缴纳工伤保险临时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鉴定劳动合同需要缴纳社保,签订劳务合同不缴社保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社�:透鏊坝泻蚊魅饭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受雇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非“劳务合同”其提供的服务是因为和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而发生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全日制用工的财税及社保处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公司聘用临时工、劳务工以及发生的建筑劳务如何做账务处理?涉及到的社保、个税筹划又该如何做?临时工、劳务工、建筑劳务账务处理及个税社保筹划,带你快速了解相关账务处理及个税社保筹划! 会计如何规范费用报销?四个“锦囊妙计”送给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