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财务主管是财务部门中的一个中层岗位,向上衔接财务经理,向下管理和辅助总账会计、财务专员、出纳等。既有相当充分的工作量,又有指导下属、协助领导的职能。是一个权力不大,责任不小的岗位,是财务部门的中坚力量。那么,具备什么样的能力,才能做一个优秀的财务主管呢?做到以下四点,相信你就会成功一半了。1.专业知识精通一名财务主管的工作主要都是围绕具体工作来展开的,因为其自身的职责中就包含大量的具体工作,而不是像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的工作那样围绕“管理”展开。其次,财务主管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对会计、出纳等进行工作的指导,所以其必须精通专业知识。财务主管又属于基础的管理岗位,其影响力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专长权”,职业素养对其非常重要。财务主管需要具备的能力主要包括:会计核算、预算管理、纳税筹划、内控管理、纳税筹划、财务分析、资金管理等。2.熟悉财务岗位分工财务主管在财务工作中通常是一种事务总管的角色,所以,你需要熟知财务部门的岗位设置和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以及各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这样才更有利于分配工作,也只有这样才能对各岗位进行考核。财务岗位主要包括:资金、应收、应付、成本、资产、税务、报表、预算、分析等。3.熟悉业务流程现在很流行的一种财务管理方式叫做“财务业务一体化”。它的核心思想是:要做好财务管理,必须了解业务,将财务管理融合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财务如果不懂业务,只能提供低价值的会计服务,我们进行会计核算、预算管理、纳税筹划、内控管理、纳税筹划、财务分析都需要以业务为载体。要做一个优秀的财务主管,必须要懂业务。要懂:行业发展趋势、企业产品生命周期、企业产品生产、销售过程。4.良好的沟通能力只要是管理岗位,沟通能力都是非常关键的,只是不同层次的岗位,沟通对象有所不同。而财务主管需要沟通的主要是内部的财务工作以及与外部门就业务层面的事项。如果不能处理好部门同事之间的关系,财务工作的安排和推进就会相当艰难。外部关系更是如此,作为具体处理事务的主管人员,需要与外部门尽量配合,但又要坚持原则,这些都需要较好的沟通能力。想要做好任何一个财务岗位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管理岗位更是如此,我们做到财务主管之后可能还要向前,做到财务经理。等你做到财务经理之后可能就会觉得财务主管很简单了,但是“财务主管”就是一个门槛,跨过了它,你就跻身于管理序列了,往前的道路就会相对坦荡�:每瓮萍�:中级会计如何晋级主管、经理10月17日免费直播戳图了解详情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2019年9月会计行业最热关键词!
某A股份公司是国内一家在香港上市的企业,于2016月12月31日宣告发放2015年股利100万美元,当日汇率6.5,该企业当日做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配 650万元 贷:应付股利 (100*6.5) 650万元 2017年4月1日,该企业实际发放100万美元股利,当时汇率7,该企业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股利(100*7) 650万 汇兑损失 50万 贷:银行存款(100*6.5) 700万 一问:该企业由此产生的汇兑损失能抵扣吗? 答:首先先明确一个问题,因为该应付股利来源于未分配利润,属税后利润,现在因汇率的变动产生的差额,是否应该记入汇兑损益科目,还是冲减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呢? 所以我们先学习一下汇兑损益所包含的五大内容: 1.因日常经营业务发生的汇兑损益 :企业因日常购进、销售商品和接受、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应归属于 汇兑损益 账户。 2.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应归属于 长期待摊费用 账户,并在投入经营时作为开办费的一部分,全部转入 管理费用 账户。 3.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汇兑损益: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归属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应归属于 汇兑损益 账户。 4.为购置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汇兑损益:企业为购置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应归属于无形资产的购置成本。 5.支付股利发生的汇兑损益:企业支付境外投资者股利或利润发生的汇兑损益,应归属于 汇兑损益 账户。 所以从以上的五个内容方面可以得出,上述案例中在香港上市的A公司支付境外利润发生的汇兑损益,应计入汇兑损益科目,账务处理并无不妥。那么由此产生的汇兑损失能抵扣企业所得税吗,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根据该条款规定,汇兑损失除己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那么根据上述案例可知,对于因向所有者分配利润产生的汇兑损失,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的。即A公司汇兑损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做纳税调整。 二问:假定2017年4月1日,该企业实际发放100万美元股利,当时汇率6,由此产生了汇兑收益,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7月2日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释义:本条只是指明了企业的汇兑损失,而没有规定相应的汇兑收益,这主要是考虑到本条所在的章节是关于企业有关支出的扣除规定,企业所获得的汇兑收益相应规范在条例有关收入的规定中。 也就是说,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汇兑损失,不适用于汇兑收益,对于汇兑收益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收入部分中己做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根据该规定,汇兑收益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该规定,未像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一样对称的指出: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有关的汇兑收益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对于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有关的汇兑收益,从税法的角度来看,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银行理财安全吗 它其实是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