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清税注销?
是不是有很多小伙伴,总是听到过汇算清缴,但是却不知道到底啥是汇算清缴?别急,一篇文章都给你整理好了。汇算清缴是税务局对企业在年度内预缴所得税进行综合汇算后,进行多退少补的一种管理办法。也就是清理已缴或未缴的所得税的一种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 月31日止。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 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那么有人就问了:四个季度合计预缴金额不等于年度应纳税额吗?为什么还要汇算清缴?区别: 为简便操作,季度预缴计算相对简单,基本上是以报表数据进行申报 纳税调整等事项,只在年度申报进行调整因此,四个季度预缴金额的合计,不一定等于全年应纳税额,需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一、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二、减计收入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 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三、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四、所得减免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如: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 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七、减低税率(纳税申报表税率为法定税率25%不可修改,减低税率通过减免税额来实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八、小型微利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每瓮萍鑫镏蠹腋忱亟谢闼闱褰晒ぷ�,正保会计网校推出决战2020年汇算清缴专题培训,报名后即可学习核心内容,一课搞定汇算清缴前瞻筹备、政策定位、优惠申请、报表填写,限时超值优惠,快来学习吧!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需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培训机构,零基础会计培训班,会计培训课程哪个好
房地产行业是就业的高薪行业之一,但是对财务人员来说,房地产企业涉及税种较多,会计核算相对复杂,因此想要进入其中必须要了解行业税种税率及相关财税处理。那么房地产企业涉及到的税种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一文详解房地产企业的税种、税率及账务问题。一、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税收节点:交房(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遵循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和实际交房时间孰早的原则,按交房时间确定;2.按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确定)增值税老项目的规定:(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两个判断标准)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也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9%的税率计税。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税收节点:完工国税发2009 31号文规定:对于除土地开发之外的其他开发产品完工条件规定如下: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二)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三)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以上三个条件如果同时满足,遵循时点界定孰先原则,以最早的一个时点确定开发产品完工时点,这与会计核算不同:三、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税收节点:清算条件《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 31号)规定:(1)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主动清算)a.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c.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被动清算)a.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b.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c.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d.�。ㄗ灾吻�、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以上就是关于房地产税种、税率及相关会计核算问题详解,小伙伴们都了解了吗?如果你想学习更多关于房地产企业的财税知识,请关注网校行业专题——,带你系统学习房地产账务处理实操知识,配备实训软件操作,涵盖房地产企业财税基础、账务、报税、筹划全流程, 费用会计必备技能!购物卡、加油卡等费用类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