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车辆购置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公司中秋节发月饼,年底发大米,食用油,到底算不算职工福利?公司日常福利补贴到底算不算职工福利费?哪些福利费可以在税前扣除?这些问题相信很多会计人员都还没有搞清楚吧。不要急,跟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学完之后你就会明白原来职工福利费这么简单!先来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是职工福利费吧!福利费了解了,那我们怎么来区分工资与职工福利费呢?一般工资是相对固定的,变动幅度是有序的,不会突然涨或者突然降,另外企业对于实际工资的发放都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接下来我们来说一下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处理。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那么职工福利费在个人所得税中是怎么扣除的呢?相信很多小伙伴还是比较关注的。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福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是:集体享有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增值税作为一大税种,相信很多会计人员到现在都搞不清楚到底应该怎么抵扣,怎么算,那么职工福利费在增值税中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其实只要搞清楚职工福利费的概念,能够正确界定哪些属于职工福利费,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哪些准许扣除,哪些不准许扣除,那你就真的明白了!企业职工福利形式多种多样,有发放的住房、交通等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也有组织员工旅游、疗养等支出,在端午、中秋等重要时刻也会组织聚餐、分发礼品,那么这些职工福利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又该以何种标准在税前扣除?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本课程通过政策讲解结合案例分析,带你掌握福利费的相关财税处理。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个税年度汇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APP填报操作指引
二、企业为投资者和职工购买的各种保险。 1、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 2、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3、企业为投资者和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参加财产保险后发生保险事故时,企业将依据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时企业的保险费支出仍然允许扣除,其所获取的保险赔偿,根据36号文件规定不缴纳增值税。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抵扣相应财产的损失后,再计算出企业参加保险的财产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投资者和员工购买的保险税前扣除的规定 1、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做了细化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我们应当关注到27号文强调的两个条件: a、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 b、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不得税前扣除。 3、企业为投资者和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对于企业为投资者和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的税前扣除做了规定: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 2、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 一、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工种名录》,国家的各种法规对于某些特殊工种,制定了明确的法规,要求企业必须或者应当为某些特殊工种的职工购买人身安全保险。企业支付的此类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譬如: 1、《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2、《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二十条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 1、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对所雇员工在受雇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以上所列举的商业险种有个共同的特征:企业购买类似险种是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减轻在员工发生意外时企业的财务压力,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属于员工的福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确定购买的商业保险能否税前扣除时,可以参照所购买的险种是否是与生产经营有关:有关的,可以税前扣除;无关的,不得税前扣除。 有争议的保险险种:团体意外险 企业为投资者和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险,很多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团体意外险也是为了规避企业用工在发生意外时企业的财务压力,不属于员工福利,也应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团体意外险到底能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我们来看一下 雇主责任险 和 团体意外险 的区别,从而进一步分析: 1、 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废或因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须负担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是一种财产保险,雇主责任险保障的是雇主,即企业。 2、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公司员工因意外所造成伤害。这里指的意外,是全天候24小时,包括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无关的意外伤害也在被保险的范围内,被保险对象是员工个人。 员工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将保费支付给员工个人。不管保险公司赔给了被保险人多少钱,都不能免除单位应该赔给个人的钱。因此,团体意外险不能减轻企业的负担,更应该视同企业给与员工的一种福利。 团体意外险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保障的是个人,不是企业。 根据以上比较,可以明确,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企业购买团体意外险,无法减轻企业的负担,是对员工的一种福利,二者有着显著的区别。因此,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雇主责任险可以税前扣除,而团体意外险不得税前扣除。 保险费税前扣除的总结 企业购买的各种保险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本遵循以下原则: 1、企业为自身购买的财产保险; 2、企业遵循国家规定购买的保险,譬如社会保险统筹、补充养老及医疗保险、特殊工种保险等; 3、企业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购买的保险,譬如雇主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企业职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意外险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就不得税前扣除。企业为投资者和员工购买的不得税前扣除的保险,属于企业送出的福利,不仅不能税前扣除,还需要征收被保险人的。(来源:钦光财税干货铺 作者:张钦光)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黑豆会计实务免费视频:财务共享时代 财会人未来出路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