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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年底已至 跨年发票如何正确处理?

        2018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倒计时2天,你完成了吗?汇算清缴,无从下手?关于2018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变化今天都给大家总结全了!还没有完成申报的小伙伴们赶紧来看一看了!申报表的变化变化一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变化二简化小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号2018年第58号,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负担大大减轻!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2.“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3.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4.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政策的变化一、小型微利企业减免力度加大财税〔2018〕77号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即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二、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优惠政策延续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规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政策加码财税〔2018〕27号 文规定: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四、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规定取消财税〔2018〕64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但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注意:(1)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政策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 (2)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负面清单行业仍不得享受该项政策。六、科技企业亏损弥补期延长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注意:(1)可以延长弥补期的只有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 (2)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发生的亏损均可以按10年弥补; (3)因具备资格可以按10年弥补后,未到10年企业不再具备资格的,未弥补完的亏损依然能继续按10年弥补完。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标准提高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注意:(1)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2)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4)扣除时点: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5)属于可选择性资政策,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八、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结转扣除财税〔2018〕15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九、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注意:(1)职工教育经费比例由2.5%提高到8%; (2)企业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征管的变化一、税前扣除凭证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做了明确,对文件重要注意事项做一汇总如下:1.明确税前扣除凭证不仅限于发票税前扣除的凭证分为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具体操作:(1)企业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结转凭企业自制内部凭证扣除。(2)发生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不论征税还是免税,原则上均应凭发票。但是对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小额零星业务,凭税局代开发票或收款凭据、内部凭证扣除。(3)发生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属于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凭财政扣除;工资薪金凭工资结算单和支付凭据扣除;单位为职工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凭收款凭证扣除;属于不征税行为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的凭不征税发票扣除。(4)对需要分摊的费用,取得发票方凭发票和分割单扣除,其他企业凭分割单扣除,最好能附上发票复印件。(5)发生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凭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扣除。2.税前扣除凭证取得时间延长至汇算清缴结束时企业在次年5月31日取得凭据都可税前扣除。3.取得不合规发票的补救办法企业业务真实发生的,但取得发票不合规的,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能补开、换开的,均可税前扣除;4.对方成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补开发票的补救办法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5.汇算清缴期结束时仍未取得扣税凭证的处理汇算清缴期结束时,企业仍未取得发票等扣除凭据的,应作纳税调整。待取得发票后追补到费用所属年度扣除,但不超过五年。但若是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未取得或取得不合规凭证已在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方可税前扣除,否则应作纳税调整,且以后取得凭证也不能再追补扣除。二、优惠事项全部留存备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对于企业享受的优惠项目,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公告里面所附的《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注意: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三、资产损失取消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注意:资产损失以报代备,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虽然不需要在年度申报时报送,但仍然要对相应的留存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集,以备核查。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倒计时2天,还没有完成吗?莫慌莫慌网校为您提供了37张汇算清缴报表填制指导的学习课程,本次课程由吴志华老师手把手教您填表,让您快速掌握填表技巧,帮您高效的完成报表的填制,并且我们的课程随报随学,超级方便,温馨提示:本课程财税实务会员可以免费学习哦,新政策:保险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比例由15%提升至18%

        最近,各地的电子税务局陆续都出现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表格,有些小伙伴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还不是很了解,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内容。01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0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03在哪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与缴纳。0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各地的申报时间不同,要关注一下当地的公告或电子税务局的提示。北京市的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特别提醒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别忘了去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我们举几个例子来看一下残保金的计算:1. 甲企业上年职工人数100人,平均工资10万元,当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甲企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甲企业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100*1.5%=1.5甲企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0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实际安排就业人数的差额=1.5-0=1.5甲企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100000*1.5=1500002. 乙企业上年职工人数100人,平均工资10万元,当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乙企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乙企业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100*1.5%=1.5乙企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1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实际安排就业人数的差额=1.5-1=0.5乙企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100000*0.5=500003. 丙企业上年职工人数100人,平均工资10万元,当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丙企业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丙企业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100*1.5%=1.5丙企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2实际安排就业人数大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丙企业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保障金优惠政策如下:(一)延续实施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北京市为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保障金。(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保障金。07企业足额安置了残疾人就业或者享受了优惠政策后不需要缴纳残保金,还需要申报吗?答:需要进行申报。■ 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想要有更好的发展,不仅需要高含金量的证书,也需要提升实操能力。网校实务会员是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个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炜煨卸鹄窗桑「嗤萍�: 即征即退款能否列入研发费申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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