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负数时的账务处理
“居民”、“非居民”的税收身份您清楚吗?“无住所个人”跟“非居民个人”又是什么关系?今天,我就来和您好好聊一聊!01身份判定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两个标准1.境内有无住所: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境内居住天数: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02纳税义务1.一般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补充说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03身份转换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符的,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非居民→居民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1)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2)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2.居民→非居民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 (1)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需要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3.预计境内居住天数≤90,实际>90(或协定居民预计境内居住天数≤183,实际>183)无住所个人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或者对方税收居民个人预计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但实际停留天数超过183天的。(1)待达到90天或者183天的月度终了后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做账报税是每一个财务人员的看家本领,必备的基本功,没有这项技能简直是对财务工作无从下手。正保会计网校推出新课程—,涵盖做账、报税、发票、外勤、软件、行业,六大核心技能,助您轻松上岗! 【案例讲解】不超过500万元设备一次性扣除的注意事项!
取得了不规范发票能否在?怎么处理?发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财务凭证,那么在日常经营中,取得的不规范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实务中都有哪些热点问题呢?一起来看看吧。01企业取得填写不规范的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02业务真实发生,取得的发票填写不规范,如何处理?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03汇算清缴结束后,被税务机关发现取得的发票为,如何处理?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04取得不合规发票后,无法补开、换开,如何处理?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6、企业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05企业在以前年度未取得合规发票,在以后年度取得合规发票,能否税前列支?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吧!本课程适用于零基础、考了证书没实操经验、想从事会计工作的学员!徐老师手把手带着大家学习上岗实操课,从会计人员的必备知识如:怎么申请发票、开具发票、认证发票等;再到一步步带着大家做一套商业企业的全盘账(提供电子版仿真票据用来练习)、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增值税、所得税等常见税种的纳税申报等五大�?槿矫嫖恢嵘嫡侥芰�,本课程非常系统全面,涉及到了企业财务的方方面面,学完后均可独立完成企业的做账与报税工作,既可以可以胜任没买软件小公司的会计,也可以胜任大中型企业的会计工作。为您的财务职业发展增加底气和机遇。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初级考生注意了!2021年新教材或将大变!这些章节暂可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