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哪里可以代开厦门住宿发票【开票|点击进入】正德财务服务

哪里可以代开厦门住宿发票《开票点击进入》服务项目| 餐饮费| 住宿费| 咨询费| 材料| 劳务费| 技术服务费| 广告费| 会务费| 办公用品| 电子发票等_正德财务服务

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为确保纳税人按规定正确开具发票,准确适用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对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权限进行了规范。《公告》规定,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长这样:《公告》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此,《公告》配套解读进一步明确: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前,未进行申报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进行补充申报或者更正申报,涉及缴纳滞纳金的,按规定缴纳;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后,不得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已经开具的,按规定作废,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按照新适用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作为财务人员需要了解发票开具技巧,掌握发票审核技巧,轻松避免票据陷阱,维护公司与个人的合法利益,快来网校学习发票开具规范与审核技巧,全面学习发票开具流程及审核技巧。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10月10日 星期四】每日财会资讯、每日实务技巧、每日好课推荐!

      前不久,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公告称,控股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愿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无息借款……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中,无偿借款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那么,集团内资金无偿借贷,在涉税处理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案例:集团内无偿借贷资金 A集团由其母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组建而成,B公司为其母公司,C公司、D公司和E公司均为其全资子公司。2018年1月1日,B公司将自有资金借给C公司,金额为1000万元,年利率为0,借款期限3年。2019年2月1日,D公司自银行借入长期贷款5000万元,年利率5%,期限1年,按年支付利息,其中2000万元转借给E公司,年利率0,期限1年。分析:分三步判断是否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件)规定,税收优惠的适用范围是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即非企业集团不能享受免税优惠。欲判断B公司能否适用新政策,需要进行主体判断。 第一步,需要判断A集团是否符合企业集团的规定。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规定,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主要有以下两类企业集团:一是2018年8月31日前经企业集团核准登记,持有《企业集团登记证》的企业集团。二是2018年9月1日后,将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集团母公司。如果A集团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之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第二步,判断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符合新规。2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同时,第五条规定:“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因此,B公司和C公司同为A集团的成员单位,且1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0,符合集团内无偿借贷定义,虽然发生在2018年1月1日,仍可以按照20号文件规定执行,自2019年2月1日起享受免税优惠。 第三步,判断D公司和E公司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符合新规。20号文件仅对资金流向进行了限定,但没有对资金来源作出限制性规定,既可以是自有资金,也可以是外部资金。D公司和E公司同是A集团的成员单位,D公司以借入资金无偿借给E公司,可以免缴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只对增值税进行了相关规定,而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关联方之间的无偿借贷行为可能涉及纳税调整。在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情况下,予以纳税调整是常态。若实际税负相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税收减少,原则上不作调整,但也不排除调整的可能性。因此,笔者建议,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无偿借贷行为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以规避税务风险。提醒:掌握免税的前提条件 根据现行规定,并非所有关联方之间的借贷行为都能享受税收优惠,只有符合企业集团定义的集团母公司及成员单位,才能进行备案、享受免税优惠。笔者建议,相关纳税人从企业集团整体进行考虑和判定,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成员单位,保证税务处理的一致性。同时,建议企业加强内控建设,根据集团内外、是否有偿等信息对贷款合同进行区分,对符合优惠条件的借贷行为进行单独核算。 在“金三”全面上线、税务征管日趋规范、税务稽查日趋频繁的背景下,企业纳税申报材料,蕴含着很多可能触发被税务机关稽查的因素。本课程以企业日常提交给税务机关的财务核算报表及纳税申报资料,以会计报表各项目数据为基础,识别企业会计报表中的存在的税务风险,透过“报表”看涉税问题。会计报表中10个纳税评估与稽查风险点 出口货物劳务留存备查合法有效进货凭证有哪些?

      更多相关

    1. 出口退税无纸化企业还需要打印装订纸质资料吗?
    2. 买卖股票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3. ?投资性房地产转存货会计分录怎么写?
    4. 10大常用较难的会计分录,太全了,值得收藏!
    5. 发票纳税人识别号错了怎么办?
    6. 河北明确非直供电力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
    7. 关于发票的维权常识您都清楚吗?
    8. 会计记账凭证填写常见问题包括哪些?
    9. 汇算清缴要不要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10. {句 子3}
    11. 员工报销差旅费冲销借款的会计分录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服务热 线 -086-66130342 传真 -086-6605245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春路13号极讯大厦19B室
      沪ICP备610800DA3号-1    
      Copyright©2022-2023 BOC. 正德财务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