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管理部门领用材料如何做账务处理?
熟悉会计核算中的 结转 ,能对会计核算的方法体系加深理解。总结常见的会计结转如下:1.结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在供应过程的核算中设置了两个账户来记录材料的实际成本。一是 在途物资 账户: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二是 原材料 账户:核算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因而企业购入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时应将其实际成本记入 在途物资 账户,验收入库后应结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即借记 原材料 等相关账户,贷记 在途物资 账户。2.结转制造费用:在制造成本法下,产品的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个部分。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可直接记入 生产成本 账户,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记入 制造费用 ,期末按一定标准分配记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因而,期末结转制造费用就是借记 生产成本 的相关明细账,贷记 制造费用 账户。3.结转完工产品成本:在会计核算中, 库存商品 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成本。因而当产品完工入库时,应将其成本从 生产成本 账户转入 库存商品 账户,结转完工产品成本即借记 库存商品 账户,贷记 生产成本 账户。 生产成本 账户期末余额反映的是未完工产品的成本。4.结转已销产品成本: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设置 主营业务成本 账户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因而已经确认销售的产品的成本,应从 库存商品 账户转入 主营业务成本 账户,即借记 主营业务成本 账户,贷记 库存商品 账户。5.期末结转费用类账户:在会计核算中,通过设置 本年利润 账户来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损益类账户中的费用类账户的期(月)末余额全部转入 本年利润 账户以计算企业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即借记 本年利润 账户,贷记 主营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营业外支出 、 管理费用 、 、 销售费用 、 等。结转后各费用类账户余额应为零。6.期末结转收益类账户:同样,为计算企业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期末需要将损益类账户中的收益类账户的期(月)末余额全部转入 本年利润 账户。即借记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外收入 等,贷记 本年利润 。结转后各收益类账户余额应为零。将费用类账户及收益类账户均转入 本年利润 账户后, 本年利润 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则为从年初至本月底止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如余额在借方,则为累计净亏损。7.年终结转本年利润: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 利润分配 账户,即借记 本年利润 ,贷记 利润分配- ;如为净亏损,则借记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记 本年利润 ,结转后 本年利润 账户应无余额。8.年终结转利润分配:年度终了,将净利润按法定程序分配后,需将 利润分配 账户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明细账户,结转后利润分配账户除了 未分配利润 明细账户外,其他明细账户均无余额。(来源:马靖昊老师)【】 责任编辑:泥巴姐会计人员不能触碰的财务捷径
发票章是随便盖的吗?答案必然不是!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正确加盖发票专用章非常重要。那么如何规范的加盖发票专用章呢?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以下5种情形!如何正确加盖发票专用章?来看看这5种情况!1、自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要求有不同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如果您是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如果您是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自开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 )第十一条,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因此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代开企业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因此,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由开票单位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律都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如果您是自己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第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如果您是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当然必须符合代开的情形和范围),由税务机关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由纳税人自行开具,由于发票联次是单联,应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时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4、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因此,电子发票是可以由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章(发票专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需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吗?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应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发票盖章热点问题答疑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么?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么?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红冲。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么?答:有效。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记账联无需盖章。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答: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8.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答: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来源于:税政第一线,中税答疑,北京税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来源,侵权立删。●●●作为财务人员需要了解发票开具技巧,掌握发票审核技巧,轻松避免票据陷阱,维护公司与个人的合法利益,快来网校学习发票开具规范与审核技巧,全面学习发票开具流程及审核技巧。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有哪些?如何进入八大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