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特征是什么?
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聊一下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的税费征收方式吧~ 1、个体工商户筹备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如何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三十五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忌瘴鎏骞ど袒〉玫谝槐氏�(营业)收入的日期。 2、个体工商户建复式账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 号)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知识延伸:个体工商户建简易账的标准: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 号)第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3、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建账户采取什么方式征收税款?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4、个体工商户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何扣除?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第二十三条 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随着一大波减税降费政策的来袭,再加上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国人开始走向创业的道路。在创业初期,大部分的人会选择开设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管理过程简洁、核算要求也不高,那么如同雨后春笋成长起来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其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应如何进行呢?本门课程就带您了解他们的核算及税务处理特点。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核定征收的一些常见问题汇总
问:私车公用产生的油耗、过路过桥费、修理费等费用在企业列支后,这些费用可以在吗?山西税务局2019年4月24日给出了统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综上,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网校在会计实务方面推出了财税会员,1000+精选实务课程,持续更新中,随时随地学你所需,解决你的应急之需、自我提升,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想要掌握更多财税知识一定要加入我们哦~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培训机构,零基础会计培训班,会计培训课程哪个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