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端午节公司发粽子的会计处理 给员工发粽子的会计分录
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时,购买方通常会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那么,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还有哪些票据凭证可以进行抵扣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0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0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0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04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05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06桥、闸通行费发票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07旅客运输凭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温馨提示因此,不是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进行抵扣,取得以上七类票据凭证时,也要记得办理申报抵扣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政 策 依 据第1-5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5-6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7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并化解增值税的风险,特别是从原理出来有效开展涉税筹划; 熟练运用合同技巧、财务安排等策略手段有效地规避增值税风险,为企业争取最大化利益。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2019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专项附加记忆表
企业一般涉及的材料不多,但为了控制产品质量或成本,有时会采用“甲供材”的方式控制材料。不过,甲供设备的情况较为普遍,例如电梯、中央空调等重要设备的采购安装一般都有甲方直接参与。一、甲供料/设备的内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甲供是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发包方或业主自行采购,并将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动力交给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一种建筑工程现象。基于此规定,如果发包方针对发包的建筑工程自购的材料为零的现象就是包工包料工程。“甲供”中的业主或发包方自己购买的材料、设备或建筑配件在整个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例,在税法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只要业主自己有购买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行为,就是“甲供工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建筑房屋”第2项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在该条文件规定中有一个特别重要的词“可以”,具体的内涵是,只要发生“甲供材”现象,建筑施工企业在增值税计税方法上,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既可以选择(11%),也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3%)。“甲供”中的业主或发包方自己购买的材料、设备或建筑配件在整个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例,在税法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只要业主自己有购买工程所用材料的行为,即使是业主买一元钱的材料也是“甲供材”现象。二、营改增后“甲供”工程的“建筑业营改增后存在的“甲供”工程的会计核算分总额法和差额法两种情况核算,具体如下:(1)“甲供”工程总额法的会计核算(视同买入后卖出给施工单位)① 建设单位或业主或发包方从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第一,如果业主或发包方选择一般计税项目的情况下,则会计核算如下:购入材料: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第二,将材料移送施工方用于工程建设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按进价)给施工方,会计核算如下: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工程物资第三,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开具工程款发票给发包方,发包方会计核算如下:借:开发成本——建安工程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中都要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记应付账款借方),同样,建设方将材料给施工方时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付的是实物。(2)“甲供材”差额法的会计核算建设单位或业主或发包方从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与上面“甲供材”总额法下的建设单位或业主或发包方从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相同。第一,建设方或业主或发包方发出材料时的会计核算:借:开发成本——建安工程费 贷:工程物资第二,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其所购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本单位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三、营改增后“甲供”工程的开具营改增后“甲供”工程的发票开具分两种情况:(1)“甲供”工程总额法的发票开具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而“甲供”部分计入施工企业的产值或销售额或收入。因此,施工方应按含“甲供”金额全额向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或发包方依法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情况下)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业主或发包方依法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情况下)。同时,业主或发包方就“甲供”部分按照采购价(有的地方要求按1+10%)作为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的依据,向施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方选择一般计税项目的情况下)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施工方选择简易计税项目的情况下)。注明:承包企业开回来的发票是11%或3%,与开出发票17%存在税率差,应综合考虑其影响。(2)“甲供”工程差额法的发票开具由于建设方或业主或发包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同时,“甲供”部分没有计入施工企业的产值或销售额或收入。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服务业增值税发票时,只能按不含甲供金额向业主或发包方开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方选择一般计税项目的情况下)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施工方选择简易计税项目的情况下)注明:材料购入发票17%税率,进项税由建设方(业主)直接抵扣。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吧!课程分为财务基础篇、税务篇、实战篇三个部分,针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会计的行业特色全面讲解。内容包括房地产财务管理基础、成本核算、特殊费用处理、销售核算、涉税实务、投资测算、融资操作、合同审核等内容,干货满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可以快速掌握房地产行业财务核算的核心要点、税务处理规则并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实务环境中熟练运用。帮助有志于房地产开发行业财务工作的学员朋友实现零基础快速融入,打开职业晋升通道。真正的房地产行业财务一课在手、实务都有!心动不如行动,快来学习吧!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如何写好财政公文?这些写作基本要求了解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