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德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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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5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中指出,2018年将 提高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此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网上也一片叫好声。 回顾历史,我国个税起征点分别在2006年、2008年、2011年进行过上调,基本保持两三年就上调一次,而现在距离2011年确定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已经过去7年了。 如何确定个税的费用扣除标准?首先要要满足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征税不能影响基本生活。应该满足的需要,最起码包括: 吃喝住行、学习和培训、赡养老人、培育小孩。再有些精神层次的需要:例如看个电影,旅旅游。这样一算,3500的起征点的确太低了。从最现实的情况来看,经济不断发展,民众收入不断提高,更重要的是物价水平也不断攀升,所以个税起征点上调本身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另外,交的个税少了,钱袋子鼓了,消费自然更有底气。起征点的提升,将直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也能间接增加对劳动者的激励,提升就业率。起征点的提升,无疑有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起征点也需要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科学理性确定,让实际经济福利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事实上,中国的个税制度设计的不公平,不仅仅在于个税起征点比较低,就税制而言,中国的个税采取分类所得税制度,这是一落后于国际潮流的,只有极少数国家实行的税制,大部分国家实行综合与个人分类所得结合的混合税制。按照这个方向,未来的个税将全面过度到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在抵扣方式上,会综合考虑家庭负担,实现由目前的以个人为单位纳税向以家庭为单位纳税的转变,在制度设计上考虑到中国民众在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支出占个人收入的比例,应当允许这些支出从个人所得税中抵扣。类似于2017年推出的可以个税的商业健康险。 比如子女教育,二胎落地,大病医疗、房贷利息,这些都是我们的生活有确确实实影响的,提高个税起征点,并安排有关费用作合理抵扣势在必行。 看到这里,大家对于个税起征点及费用扣除一定也都有了自己的看法。不妨说出来,我们一起讨论一下哦。 更多实务,欢迎参加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圆木木两会期间财税热点解读(上)
有家企业主要生产方便面,这几年效益不太理想,为了拉住老客户,企业几乎每月都赠送客户的业务员一些方便面。经查询近2年账面显示,两年时间赠送了市场价格高达300万元的方便面,成本价约计200万元。殊不知:无偿赠送虽好、税负风险却大!来盘点一下无偿赠送涉及哪些税收风险吧!增值税无偿赠送,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企业所得税无偿赠送,将资产移送他人了,企业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成本。当然:按照《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公告,企业可以需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0行“其他”继续调整,调减100万元。参考:国税函[2008]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个人所得税无偿赠送业务员,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附加税费无偿赠送,由于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假设需要缴纳增值税=300*13%=39万元则:城建税=39万元*7%=2.73万元教育费附加=39万元*3%=1.17万元地方教育附加=39万元*2%=0.78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9万元*0.5%=0.195万元注意:附加税费的具体征收种类和税率按照当地税局来执行。注意:无偿并非无税、无偿不如有偿(1)按照国税函〔2010〕56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注:案例1属于这种情形)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做账报税是每一个财务人员的看家本领,必备的基本功,没有这项技能简直是对财务工作无从下手。正保会计网校推出新课程—,涵盖做账、报税、发票、外勤、软件、行业,六大核心技能,助您轻松上岗! 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转战实操&就业 带你玩转财务职�。�
